流浪汉的尸体,是在旧公园宽阔的广场中被人发现的。
刑警们为了保持现场,将半个广场的范围圈了起来,而王甫所说的“事发地点”,便是这个范围里的另一个方向——
那是,与尸体所在处隔着十来米远的喷池。
早些年,旧广场有一个不算大的舞台,那上面在节日庆祝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艺人以及本地老人们组成的才艺团队进行表演。
用来映衬这个舞台的,便是一条长长的,设置有照明灯的喷水池。
公园没落的现在,这个喷池里只剩下坏损的照明和看上去不太干净的水。
“事发地点”,便是在这个喷水池之前。
“这些血迹……”
在李明凡开口之前,江秋水便不由得皱起眉头。
她所说的,自然是喷水池前那一滩已经干掉的血迹。
事实上,除了最明显的这个部分,我们在来时的路上不止一次看到过血迹。
“我觉得,这里有可能才是第一案发现场。”
王甫看着那滩凝固的血迹,说道。
由流浪汉尸体、这滩血迹,以及沿途的丁点痕迹所构成的命案现场,第一眼看上去确实像是有人在这里杀死流浪汉之后将其移动到那个地方。
但是……
“目的是什么?”
李明凡问道。
杀人之后移动尸体,一般都是为了将其隐藏起来。
可从喷水池前挪动到现在尸体的位置,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意义。
王甫没有想到这么深,只是摇了摇头,说:
“这就要拜托你们两个了。”
李明凡和江秋水被寄予厚望,这是毋容置疑的事情。
一个是由某位大前辈带出来,曾数次参与到大案件中的能力干警,另一个是主导破获好几起杀人悬案,年纪轻轻便备受瞩目的精英。
这两人在局里的表现不可谓不亮眼,过了刚开始那段时间之后、他们逐渐被刑警队的其他人接受,现在这种紧急情况,更是成了最值得信赖的“战斗力”。
李明凡和江秋水对视一眼,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他们的复查工作。
一个案件的现场,除开血迹、尸体、凶器,以及一些明显遗留在此处的物件之外,可能还会有一些其它现场人员没有注意到的小细节,而这往往有可能决定一个案件的走向。
当然,这种有所疏漏的情况毕竟是少数。
将水池附近、尸体周遭仔细检查过一遍,而后两人从王甫那边拿到工作人员收集的物件——
那是一些看上去还很新的烟花残留物。
虽然本体的部分已经在燃放中消失,李明凡还是很快认出了它的身份。
这是,被称之为“冲天炮”的烟花。
由殷红的细小木棍作为躯干,在顶端置放烟花以及引线;以前玩的时候都是将其拿在手中对准天空,也有胆小的孩子插进松一点的土壤里。
点燃之后,“冲天炮”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会冲出去,直至在夜空中燃尽再坠落下来。
这种感觉随处可能见到的东西,在凶案现场发现却又代表着其它的意义。
前天晚上曾下过一场雨,而这烟花的残骸看上去相当干燥,没有被打湿过的痕迹,那么燃放的时间就只可能是发生凶案的昨晚。
李明凡随手将方才看到的场景和一些琐碎写进随身带着的本子里,现在得到的讯息虽然不足以推论出个所以然,姑且可以找到些许方向。
李明凡将视线从在尸体附近画着白线的工作人员身上移开,看向作为案件发生地的这个公园。
这是二十年前就已经存在的,承载了边城居民们几多欢笑和悲伤的地方。
公园刚建造的时候,作为第一个向所有人开放的公共场所,几乎成了边城最受欢迎的地方。
彼时的李明凡住在离这大概有十来分钟路程的地方,每天的上下学都会经过,而每次看到的都是居民们从忙碌生活中脱离出来的悠闲身影。
随着边城逐渐繁荣,这个设备陈旧、而且地理位置也不够方便的公园渐渐被人遗忘,现在……它就像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已经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李明凡没有打扰正在进行着现场保护工作的同事,和王甫打了个招呼之后,便与江秋水一同离开了现场。
“真是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地方。”
走在鲜少有人的街道上,左右两侧偶尔能看到开门营业的商店,大部分却还是关着门。
旧公园的位置,是在城镇边缘临近车站的地方。
按说有了交通上的便捷,它应该能得到更多人亲睐才对,事实却是车站的吵杂使其完全丧失了公园休息放松的功能,要将它当成候车室使用也嫌距离太远。
结果就是,这个汽车站修建之后、除去搬迁的,住在这附近的人也已经很少再来这个公园了。
“对流浪汉来说却是一个不错的安家地。”
江秋水看着脚下的地面,说道:
“无处可归的这群人,能够用来休息的地方实在是不多。”
所谓流浪汉,便是离了家庭和社会,只能勉强以自己的双手来讨生活的人。
不同于出卖尊严来换取饱食的乞丐,流浪汉们一般是以拾取别人不要的一些生活垃圾,睡在公园长长的凳子上,用喷泉的水来洗脸等形象示人。边城的流浪汉们因为长期生活在这里,几乎都有用纸板之类的东西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屋,而这小屋的位置往往是无人通行的公园或者桥边。
“但这……现在也变成有风险的事情了。”
李明凡叹息间,依稀回想起自己孩提时期邂逅过一名流浪汉。
白天跟在推着自行车的他身后在小镇上闲逛;晚上从溪水旁的帐篷小屋里探出头来仰望星空。
彼时的他,曾无比向往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
现在……李明凡已经不会想这种事情了。
两人聊了会天,最后还是思索着案情,陷入沉默。
回到局里时,偌大的办公室只见得到三两个人在做着自己的事情。
大部分同事有任务在身的现在,也就留了需要管理后勤资料的警察以及负责前台接线的人留守本部。
许是忙着工作,李明凡和江秋水的到来并未引起警察们的注意。
江秋水拿起自己办公桌上的保温杯喝了一口水,揣起桌上的资料准备离开时、还被李明凡嘲笑生活习惯像秃了头顶的中年大叔。
事实上,这两人也确实已经到了接近大叔的年纪。
李明凡大学毕业之后以新人的身份进入警察队伍,在能力出众的“那人”带领下参与过数次案件而且都取得不错的成绩,以警察的经历来说算得上一帆风顺,但其实在这个期间花费的时间并不少。
对李明凡而言,大概就是离开学校、认真工作了一段时间,等回过神来已经过完二十六岁生日、多出一堆亲戚家的侄子那种感觉吧。
这一点,江秋水同样如此。
毕业之后便被分配到省内另一个县的小县城。因为不是本地人的关系一开始并不受待见,却在破获两件相当棘手的案件之后成了备受瞩目的新星。
在这种情况之下,她没有选择去省城谋求发展的机会,而是回到故乡边城——
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复杂的过程,对江秋水来说也不过是“认真工作上一段时间,回过神就成了会被亲戚们催婚的‘剩女’。”
时间,就像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了。
坐在办公桌前的李明凡整理了一下有些散乱的桌面。
原本他被前辈们留了一个整理资料的任务,有人报警说明尸体的事情之后、这件没有太大难度的工作就由坐在斜侧面位置上,正低着头工作的王良双接了过去。
现在摆在李明凡面前的,就只有流浪汉的案件了。
李明凡将从现场带过来的照片放在桌子上,陷入了沉思。
——这个流浪汉并非如李明凡平时看到的那些脏兮兮的模样。在他身上是一件整洁的蓝色T恤,下装则是休闲裤和皮鞋。
若不是附近的人指认,很难将其和“流浪汉”三个字联系到一起。
虽说如此,按照认识这个男人的流浪汉所说,他似乎也是在最近这段时间换上这身装束的。
剃掉乱糟糟的胡子和头发,买了一套看上去稍微正经一些的衣服。
“简直就像准备参加舞会一样。”
李明凡笑着摇了摇头,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下这意义不明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