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韩谨的家,老王追上脚步匆忙的小黄,差点被不平的台阶绊倒。
“自然死亡?这就定性了?那之前发现的红色物质怎么解释?”
“法医那边这次完全没有提到这一点,也可能当时是烟花看错了。”
“看错了?一个法医怎么可以这么疏忽,说看错就看错了!”
“你跟我嚷嚷什么?有问题去问法医啊!这么一个磨磨唧唧的案子,这都几天了,查不出来个所以然非要查,别的案子不管了吗?”说完,小黄不留情面地开车走了。把老王一个人扔在了原地。老王楞在了那里,还没反应过来刚刚都发生了什么?小黄有点反常啊!再怎么说,也不能不顾及礼节,把一个大自已大么多岁的前辈一个人晾在那里自已一走了之啊,话说回来,老王渐渐缓过神来。
“刚开始不是他主动要求来查这个案子吗?”老王喃喃自语。难道是过程冗长没有成就感就断然放弃了?这么浮躁的风气是什么时候传到警局里的?而且,刑警那位同事得知此消息后也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也很自然地偃旗息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老王感觉有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了自已的肩膀上,老王回头一看,是韩谨。
“有什么事吗?”老王将语气尽量调节到温和的音调上,因为他总感觉在这件事上,他们警局对不起韩谨。
“王警官,有件事能不能麻烦您......”
曾经的自已是一个收入微薄毫不起眼的警察,无法满足妻子的欲望和虚荣心,儿子的到来让家庭状况雪上加霜。后来,儿子生病了,一个小警察,就算是拼了命,挣的钱也抵不过命运小小的捉弄。
妻子带着儿子去投靠到别人的怀抱。这恐怕是一个男人这辈子的奇耻大辱。那个男人只是拿给儿子治病这件事当做诱饵,并没有履行承诺,结果最后,儿子还是因为治疗不到位离开了这个世界。如果儿子还活着,应该也有韩谨这么大了,说不定自已还能抱上孙子。
那只是梦罢了。
韩谨也有一个儿子。他又是在伴侣失踪和经济不景气的当儿以怎样的方式来抚养孩子呢?通过走访韩谨的亲戚得知,自从林奇失踪以来,他的儿子就由林奇的母亲,也就是他的房款流入的账户拥有者殷梅抚养。
老王穿过马路。夜晚的街道上空无一人,街道两边的商店也早已打烊。无数次走在这个街道上,空虚的街道和自已空荡荡的家连成了一片,一直通到心里面。一个中学生样子的男孩在一个鞋店门口,坐在自已的电瓶车上,头垂在车把那里,老王知道,街道转角处有一家烧烤店营业到深夜,看样子,男孩应该是和朋友喝酒喝多了。而且这已经不是老王第一次见到他了。男孩子就住在老王家楼上。男孩子的妈妈是一个外地来的女人,很漂亮,气质出众。却嫁给了一个其貌不扬,身高不及自已的一个非常瘦小的男人。
男人经营着一家干果店,就在街道的那一边。开着豪华的轿车,从行头来看,店里的生意很好,女人脸上也总是洋溢着幸福女人特有的光泽,很乐观开朗的样子,见到老王和邻居都会有礼貌地主动打招呼,但是,几年来,她生了第三胎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眼睛里充满了对周围人的防备,眼睛里也净是一种无名的仇视。她的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凋谢了一样。
儿子由于疏于教育和管制,勉强考上了一个职高,吊儿郎当,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动不动就喝朋友们一起喝酒打架。老王无奈地摇了摇头,感到心痛。
“喂,孩子,你没事吧?快回家吧,晚上这么冷还不安全。用不用女人联系你爸妈把你带回去?”老王轻轻地拍着男孩的肩膀问。
男孩微微抬起头,看见是老王。竟然认出了他。他摆摆手,用清晰的言语回答:“不用了,大伯,我没事,您走吧,路上慢点。”态度礼貌,思维清晰。
老王也不便纠缠,又嘱咐了一句便走开了。
这个世界上每天,每时每刻,每一个角落里,到底有多少孩子在经受家庭和父辈带来的伤痛啊!
“浩克,还没睡啊!”老王刚打开玄关的灯,老浩克就摇着尾巴走了过来,喉咙深处发出“嗷嗷”的声音。
浩克是一只老德牧。妻儿离开家的第三年,老王就弄来一只漂亮的黑德牧来作伴。给它起名叫做妮妮。在妮妮十二岁的时候,生下了一窝小奶狗,老王把妮妮最喜欢的一只小公狗留下来陪它,就是现在的浩克。
老王和浩克母子俩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让他暂时忘却了一些伤痛,驱散了寂寥。可是好景不长,在妮妮十二岁的时候,生病去世了。从此以后,留下浩克和老王相依为命。
为了浩克,老王常常放弃出差的机会,引发上司的不满,同事们也不解,老王为何如此不上进。熟悉他的老同事知道他是因为妻儿的事情从此一蹶不振,对此报以深深的同情。奈何老王对别人的想法根本不在乎,他自顾不暇,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才能疗好伤。
从此,老王在同事们的眼中就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他一度找不到自已的价值所在。无论在家庭还是事业上,都是一个废人。索性,就这样继续自暴自弃下去也好,心安理得,没有向上的力量牵引,那就心安理得,继续下沉到底。即便是一个人生活,仍然在经济上很是窘迫,除了照顾浩克以外,无谓的开支总是少不了。节省下来钱的话也不知道用在哪里,所以就报复性地全部花掉,以供奉身体里面的那个能量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