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梦,快进来,你看这个家,跟一年前像不像?”李黄轩兴致勃勃地推开房门。
这一年来,他改行做了全职作家,写作的时候喜欢安静,就没住家里,而是租了这套两居室。
周末父母不上班的时候,再抽空回去陪他们吃两顿饭。
李天云和范玲两口子,知道儿子放不下林夕梦,就任他去了,希望他慢慢疗伤,走出阴影。
李黄轩将这套两居室,布置得同一年前江城那套一样。
窗台上的迷迭香,散发着清甜又辛辣的花香。
客厅打扫得一尘不染,等待着女主人归来。
“傻瓜,你有没有听我的话,早睡早起?”林夕梦笑问。
“当然有,我每天都七点起床,出去跑步锻炼,现在一身的肌肉,要不要欣赏一下?”李黄轩一挑眉毛。
“才不要。”林夕梦翻了个夸张的白眼。
李黄轩从鞋柜里找出提前准备好的女式拖鞋,毛茸茸的十分可爱,上面还有一只雪白的小兔子。
林夕梦坐下来换鞋,露出白嫩小巧的玉足。
“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咳咳咳……”
李黄轩只得用咳嗽掩饰。
同时腹诽,谁让你脚生那么漂亮?
林夕梦参观了整个屋子,发现格局几乎与一年前一模一样。
李黄轩找这套房子,一定花了不少苦心。
两间卧室中,有一间一直给她留着,床品崭新,一尘不染。
衣柜里,挂着她当初留下的衣物。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套价值不菲的音响。
这一年来,李黄轩不知把她翻唱的歌,听了几千几万次。
在每一个无人的深夜,任凭眼角的泪水滑落。
“傻瓜,对不起,我把你一个人留下来。”林夕梦眼中泪光点点。
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李黄轩的脸。
李黄轩抓住她的手,温柔地说:“梦梦,只要你能回来,别说等一年,就算等一千年、一万年,我也心甘情愿。”
林夕梦扑入他怀中,将脸庞贴在他的胸口,潸然泪下。
李黄轩同样泪如泉涌。
这一刻,他已经盼望了整整一年。
梦梦,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
一生一世,长相厮守。
中午的时候,李黄轩非要亲自下厨,给林夕梦露一手。
林夕梦原本还调侃他想下毒,不料一年过去,他的厨艺竟突飞猛进。
硬生生看着短视频,把自己改造成了家庭煮夫。
颠勺的姿势,相当娴熟。
果然,不想当大厨的设计师,不是好作家。
“梦梦,来张嘴,尝尝本大厨的手艺。”李黄轩夹起一块糖醋小排,用嘴吹了吹。
“我能不能自己吃?”林夕梦神态有些娇羞。
“不能,第一口必须我喂你。”李黄轩坚持道。
林夕梦拗不过,只好顺从地张嘴,接受了投喂。
糖醋味十分正宗,小排软烂脱骨。
眼前的李黄轩,跟去年那个差点把厨房炸了的家伙,判若两人。
谁知道他为了这一天,练习了多少次。
“梦梦,还有这个鸡汤,我专门给你炖的。”李黄轩又舀起一勺汤,细心地吹凉。
“你别光喂我,搞得我像生活不能自理似的。”林夕梦假意嗔怪。
“好好好,让我再喂两勺,你就自己吃。”
“傻瓜,把我喂胖了怎么办?”
“在我眼中,我老婆再胖也是最漂亮的。”
“谁是你老婆?不要脸。”
……
餐桌上洋溢着欢笑。
两人对视的目光中,是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这样的重逢,在李黄轩脑海中,已经演练了无数次。
吃完饭后,林夕梦起身收拾餐具:“你做的饭,那就该我洗碗。”
“你给我放下!”李黄轩口气格外严厉。
“怎么了?”林夕梦吓了一跳。
“今后在这个家,饭归我做,碗也归我洗,你休想碰一下。”李黄轩用最硬的口气,说着最软的话。
“那……那扫地拖地呢?”林夕梦有点懵。
“也必须归我。”李黄轩斩钉截铁。
“那洗衣服洗床单呢?”
“废话!这家里的所有家务活,都归我干,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林夕梦噗嗤一声,笑得直不起腰。
真是个傻瓜。
李黄轩却一本正经,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他曾在寂静的深夜,无数次流着眼泪,望着天空祈祷。
狮子座流星雨,只要你把梦梦还给我,我一定把她宠上天,让她做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要是受一丁点委屈,我都不是人。
笑过以后,林夕梦疑惑道:“那在这个家里,我要干什么呀?”
“你只用在我干活的时候,唱歌给我听。”
李黄轩说完以后,忽然又坏坏地一笑:“另外还有一件事必须由你完成,我只能协助一下。”
“什么事呀?”林夕梦呆萌地问。
“你得把小昂,带到这个世界来。”李黄轩咬着林夕梦的耳朵说。
一刹那,林夕梦的脸颊涨得通红。
李黄轩望着她的眼睛,呼吸渐渐沉重起来。
体内汹涌的情愫,再也按捺不住。
林夕梦从他的目光中,读懂了他的渴求,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动。
李黄轩侧过头,轻轻吻上了林夕梦的柔唇,渐渐加重了力度。
林夕梦的手,自然而然搂住他的脖子,发自本能地回应着他的热情。
这一刻,他们恨不得把对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良久过后,两人热吻到快要窒息,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梦梦,我爱你!”
“我也爱你!”
“那你叫我一声老公。”
“哎呀,讨厌死了。”
……
几天过后,李黄轩带林夕梦去了一趟逍遥宫。
找到张半仙,奉上两人的生辰八字。
“老骗子,你随便算个日子,越快越好。”李黄轩催促道。
“你小子猴急,等不及入洞房了?”张半仙撇了撇嘴。
李黄轩现在只想尽快把林夕梦娶回家。
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良辰吉日。
让张半仙算个日子,只是尊重风俗,走个过场罢了。
“行吧行吧,下个月初八,喝喜酒别请我,我随不起份子。”张半仙挑了个就近的吉日,打发二人去了。
望着李黄轩欢喜而去的背影,老骗子嘴角泛起意味深长的笑。
这傻小子,做的梦还挺美。
PS:番外一直拖着没写,越拖越不想写,大概是不愿被死去的回忆攻击。
但这本书又被亲爱的读者们,推到了9.2分,再不写有点不好意思,你们是真爱吞刀子呀!
番外一共规划了三章,如果忽略这是黄粱一梦,就可以当糖吃,纯甜无刀。
不过什么时候写完,还要看状态,毕竟都快过年了,谁不想多玩两天?
如果明年有机会,就给大家写第三部的林慕诗,书名大约就叫《霸道女总裁爱上我,我只好放弃抵抗》一类,听起来就是超级大爽文,爽得在被窝里打滚,敬请期待。
最后给大家拜个早年,要天天开心哦!